防治污染设施的拆除或闲置许可
来源:365bet亚洲版官网 发布时间:2018-05-24 17:16 浏览次数:1 次
▲申请材料目录
(一)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闲置申请报告(1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
(三)《排污许可证》(1份);
(四)环境监测报告(1份);
(五)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闲置风险评估报告(关停拆迁单位的)(1份);
(六)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闲置后的污染控制措施及突发污染事故(关停拆迁单位除外)应急预案(1份);
(七)提出申请确需拆除或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理由及相关证明(1份)。
▲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即通知受理人。
送达方式:现场送达。
▲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730-8422909
▲监督投诉渠道
城陵矶新港区监察室 0730-8422133
▲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城陵矶新港区通关服务中心5楼57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其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