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港区政务 > 政务大厅 > 办事指南

新港区政务

热门阅读

排污许可证(大气、水)核发

来源:365bet亚洲版官网     发布时间:2018-05-24 17:16    浏览次数:1

▲申请材料目录

(一)《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2份);

(二)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报告或者达标证明,总量控制验收报告(2份);

(三)新扩建项目“三同时”审批、验收等相关手续的文件(2份)。

▲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即通知受理人。

送达方式:现场送达。

▲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730-8422909

▲监督投诉渠道

城陵矶新港区监察室 0730-8422133

▲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城陵矶新港区通关服务中心5楼57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其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