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陵矶新港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收费部门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一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规划建设部 |
商业:106.11元/平方米; 非商业:79.38元/平方米。 |
《关于调整市主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岳市价〔2011〕82号),关于降低2016年度第三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相发改价费〔2016〕40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综合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政办发〔2016〕62号)。 附:在2017年1月8日之前签订《招商合作协议》的企业,对协议中明确了按岳政发〔2010〕4号文件收费的,按4号文件执行;对协议中没有明确收费标准的,按实际开工时间的标准执行缴费。在2017年1月8日之后签订《招商合作协议》的企业,对协议中明确了按岳政发〔2010〕4号文件收费的;按4号文件执行;对协议中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的,按岳政办发〔2017〕1号文件和岳政发〔2017〕3号文件执行缴费。原标准为,商业:131元/平方米;非商业:98/平方米。 |
二 |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
规划建设部 |
用地红线面积*1.0元/㎡ |
湘价费〔2009〕62号;湘发改价费〔2014〕1171号。 |
三 |
临林植被恢复费 |
规划建设部 |
(一)郁闭度0.2 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和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10元; 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6元;宜林地,每平方米3元。 (二)国家和省级公益林林地,按照(一)款规定征收标准的2倍征收。 (三)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照(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的2倍征收。 (四)城市规划区以外的林地,按占用征收林地建设项目性质实行不同征收标准。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目的,按照(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征收;属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按照(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
《湖南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湘财综〔2003〕10号)。 |
四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社会发展部 |
许可不收费,因法律法规规定条件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防主管部门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896元/㎡(地面总建筑面积44.8元/㎡)。 |
湘价费〔2014〕60号、湘发改价费〔2016〕405号、湘发改价费〔2016〕716号。 |
五 |
城市道路占用费 |
社会发展部 |
建设工程项目:0.75元/日.㎡; 其它项目:1.5元/日.㎡ |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2016年度第四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716号) |
六 |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
社会发展部 |
道路挖掘修复费由实施造价*150%构成;100㎡以内道路挖掘修复按表列单位标准计收,100-300㎡按表列对应项目单位标准下浮5%,300㎡以上下浮10%;具体收费标准为: 1、人行道彩色混泥土板修复铺设255元/㎡; 2、人行道垃圾线板修复铺路270元/㎡; 3、人行道大理石板修复铺设383元/㎡; 4、人行道透水砖板修复铺设270元/㎡; 5、普通沥青混泥土(AC-16I)490元/㎡; 6、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16I)545元/㎡; 7、水泥混凝土里面390元/㎡; 8、安砌侧石149元/㎡; 9、人工回填砂修复165元/平方米; 10、砌筑检查井(深1.2m、井口1.2*1.0cm)1944元/座;砌筑检查井(1.2m、井口1.04*0.64cm)1470元/座; 11、顶管(>200mm)100元/m;(<200mm)70元/m。 |
《关于发布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5〕1119号;《关于岳阳市城区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岳发改价费〔2017〕38号 |
七 |
城市土建施工(含房屋装修)保洁费 |
社会发展部 |
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元。 |
岳市价行审〔2008〕11号 |
八 |
社会发展部 |
岳市价行审〔2014〕27号。 |
《岳阳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我市主城区户外广告公共场地和设施占用费试行标准的批复》。 |